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无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四川科伦药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19年9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证监会”)发布的《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通知》(第192185号)。
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“四川科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”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,现需要对相关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和解释,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。
根据上述通知要求,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在逐项落实相关问题后,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,并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反馈意见。
公司配股公开发行仍需中国证监会批准。它能否被批准以及何时最终被批准还不确定。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,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,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请注意投资者的投资风险。
特此宣布。
四川科伦制药有限公司董事会
2019年9月20日